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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“真理”作見證    李靈

重生得救的基督徒,意味著既得到了從神而來救恩,也得到了神所啟示的“真理”。救恩,就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了“代罪羔羊”,做“挽回祭”,使我們有機會重新被神接納。救恩是白白得來的,所以蒙恩的人不會把自己看成是“救世主”;可是自認得到了“真理”,感覺就有點不同──常常會不自覺地把自己當做“真理”了。
首先讓我們來看《聖經》中幾段關於“真理”重要的經文:
耶穌(對門徒)說:“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”(約翰福音14:6)
耶穌又說:“他們(指門徒)不屬世界,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。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;你的道就是真理。”(同上17:15-17)
彼拉多對他(耶穌)說:“這樣,你是王麼?”耶穌回答說:“你說我是王。我為此而生,也為此來到世間,特為真理作見證。凡屬真理的人,就聽我的話。”(同上18:37)
我不打算引證任何神學家的話來作為解釋的依據,只想談談自己對這幾段經文的領受,因為這是筆者從神而得到的亮光。神學家的思想是很好的參考,但沒有一個神學家或某一神學思想高於聖經。
“真理”是什麼呢?
聽到主耶穌說,他來是“特為給真理作見證”,彼拉多似乎有點納悶,說:“真理是什麼呢?” (約翰福音18:38)
歷史之輪已經轉到二十一世紀,社會、教育、科學三者之間互為因果,使各自的發展呈現“加速度”的趨勢。“教育”就如一部龐大的機器,每天生產出千萬個“博士”;這些博士的“發明”和“發現”,使科學知識出現“大爆炸”;而通過“互聯網”,大爆炸的震撼波及到世界的每一個角落,結果推動社會迅速“發展”;發展的結果之一,便是教育更加普及,也就是說,每天生產出來的博士越來越多。可是“真理”是什麼呢?卻依然是個“問題”。
“真理”是個古老的話題,這恐怕與人的“本性“有關。《創世記》第三章記述了夏娃和亞當在蛇的引誘下偷吃禁果的故事:
女人對蛇說:“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,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, 神曾說:‘你們不可吃,也不可摸,免得你們死。’”蛇對女人說:“你們不一定死, 因為神知道,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,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。”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,也悅人的眼目,且是可喜愛的,能使人有智慧,就摘下果子來吃了;又給她丈夫,她丈夫也吃了。”(創世記3:2-6)
可見,追求“如神知道善惡”和“能使人有智慧”,乃是人背離神的“原始”動因,可說是人的本性。
歷史上,人類一直試圖通過哲學思維來回答一切世間奧秘,上至宇宙天體的起源,下到原子結構和基因密碼。哲學的本質,誠如已故復旦大學教授全增嘏所言:“哲學就其本質而言,是批判一切信仰的”。正因如此,人一貫自以為可以發現“真理”。
“哲學”在古希臘逐漸成形,蘇格拉底、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莫不在探尋“真理”,不過當時沒有用“真理”一詞,而是用“普遍性”(Universal)。柏拉圖認為,宇宙間的普遍性道理不可能在物質世界之中;亞里士多德則認為,這種道理只能存在於物質世界之中。兩人都認為自己的道理是“普遍性的”,互不相讓。儘管如此,但至少“普遍性”後來變成了“真理”的主要特性之一。
在古代中國,“陰陽說”也被認為是具“普遍性”的道理,不僅被用來解釋自然界的種種現象,也解釋人類以及社會的種種現象。
隨著人類自身理性能力的不斷完善,以及對自然和社會認識的不斷深入,“真實性”和“永恆性(不變性)”也相繼成為“真理”的特性。
由於一切的“認識”都是從人而來,所以希臘哲學家普羅塔可拉斷言:“人是萬物的尺度”,也就是說,“人”是衡量萬物、認識萬物的知識源頭。直到基督教在整個西方被確立後,以“人”為中心的宇宙觀才被以“神”為中心的真理觀所取代。然而十六世紀之後,隨著“科學”在西方的迅速發展,“人”似乎又重新取得了中心地位。
遺憾的是,這些在科學發展中樹立起來的“真理”特性,又相繼被科學的進一步發展所推翻。以“真實性”為例,人有能力去認識、把握“真實”嗎?康德就發現,人充其量只能認識實體的“現象”,而不可能認識到“物自身”。愛因斯坦“相對論”出現後,“真理”具有普遍性和永恆性的信念被動搖。上世紀六十年代波普爾的“證偽說”,徹底否定了科學“真理”的普遍性和永恆性。
在社會領域裡,十九世紀形形色色的意識形態,在二十世紀進行了血與火的嘗試。擁護“法西斯主義”納粹德國,挑起了第二次世界大戰,導致幾千萬人死亡;為了實現“共產主義”的理想,前蘇聯、東歐諸國、中國及朝鮮、越南(北)等國強制推行這“理想國”,導致無數持不同政見的人身首異處,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停滯不前,至終相繼垮臺。
毛澤東在上世紀六十年代發動“文化大革命”,原因很多,其中之一就是:他自以為掌握了“真理”,並且擁有對“真理”的解釋權。結果折騰了十年,幾乎將整個中國推向全面崩潰的境地。
文化大革命隨著毛主席的過世而結束,可是在原有的意識形態邏輯框架內,人們似乎無法質疑毛的“真理”,然而殘酷的社會現實又讓人無法接受他的“思想”是“真理”,於是,人們改換一種質疑的方式,探究:憑什麼來確定某人的思想就是“真理”?由此引發了一場理論討論,結論為“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”。“改革開放”的帷幕就此拉開,持續至今。經濟發展導致國家財源滾滾,可是,“真理”究竟是什麼呢?人們腸胃填飽了,頭腦卻依舊空空。
主耶穌就是“真理”
這場思想解放運動,原本旨在質疑毛澤東就是“真理”的絕對權威,結果開啟了“意識形態”的封條,敞開採取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模式(中國式的社會主義)的大門,但是並沒有真正重新梳理人們對“真理”的認識,更沒有重新確立人們的“真理觀”。社會上蔓延“三信危機”(信仰危機、信心危機、信任危機),而人們頭腦中的這片“空白”,也許正是為“福音”所預備的。
幾乎與經濟起飛同步,從八十年代開始,“福音”在神州大地迅速傳開。耶穌就是“真理”、就是“拯救”、就是“公義”的宣告,恰恰回應了當代的需要。因為傳統文化中殘留的“聖道箴言”和“天理良知”,在歷次政治運動的沖刷之下,已經蕩然無存。當人們看到耶穌早在兩千年前就說:“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”時,“真理”之光頓時讓久蒙黑暗的心靈透亮起來,“哈利路亞”的歡呼聲響遍大江南北的鄉間小道,傳遍白水黑山的古道小鎮,無數的家庭教會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在廣袤的農村。
主耶穌以第一人稱來與“真理”劃上等號,是向全世界作出一個宣告。這個宣告不需要“論證”,不需要“說明”,更不需要通過“辯論”來確認。當主耶穌宣告他就是“真理”時,也就等於向世界宣告:“他就是神”。神是自在的,沒有比神更大的,當然也就沒法對神進行定義。康德便意識到:有限的語言無法定義無限的“上帝”。
而這恰恰是長期受到“以人為本”、“理性求真”的中國知識份子所難以接受的。中國知識份子接受福音的時間,比起普通百姓整整慢了十年,這無疑為主要原因之一。
我剛受洗不久,在與一友人分享福音時,那位仁兄最後亮出的“底牌”,就是:他不能接受耶穌宣告自己就是“真理”。他表示,耶穌憑什麼這麼肯定?依據什麼?毛澤東花了半輩子的戎馬生涯、愛因斯坦有超人的思維能力,這類風雲人物都是因巨大的付出,才有特別的獲得,他們的成就使不為全世界所承認,至少也為一群人、甚至一個民族所認同。可是,耶穌究竟憑什麼如此宣告?難道就憑他這麼一“宣告”,我就要將一生託付給他、追隨他?1
上帝在造人時,賦予人自由意志和理性能力,使人與萬物在本質有區別,所以人能夠分辨是非、能數算和分析、也能演繹;因而在一定的範圍內,能得到一些有關“真理”的片斷(fragmentary truth)。但是再多的“真理”片斷,不可能湊合成完整的“真理“本身。
在此以印度教中的“阿特曼”(Atman)和“布拉曼”(Brahman)來說明兩者的區別。“阿特曼”是指一個人內心的重要字彙;因為“阿特曼”,當人與世界接觸時,才能發現、明白、領悟到一些道理、知識、或“真理”。這些在印度教裡稱之為“小道”,而不是存在於宇宙萬物中的“大道”。“大道”有點類似中國古代先賢如老子、孔子所講的“道”;而“大道”就是“布拉曼”,也就是“創造者”,是印度教中三個最高的神祇之一。另外兩個神祇是保護神“毗濕奴”(Visnu)和毀滅神“濕婆”(Siva),而“濕婆”是這三者中最高的神,令人恐懼。
印度教認為,“布拉曼”不但是“創造者”,而且還是“創造之道”,所以“布拉曼”在宇宙萬物中運行的是“大道”,故他們也將“布拉曼”稱之為“梵天”。人不具備認識“布拉曼”的能力,但是一旦人心中的“阿特曼”(小道)與“布拉曼”(大道)連接,人就會領悟宇宙間的一切“真理”。而“阿特曼”只存於人的生命中,因此也只有人才可能得“道”。
古希臘哲學用“Logos”和“Logikos”來代表“大道”和“小道”,意思也差不多,在此不再贅言。借助這些詞語來做比較,筆者較想表達一個思想,就是:我們人通過有限的理性能力所能達到的,充其量也只是一些關於“真理”的“碎片”而已,不是“真理”本身。
主耶穌曾說:“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,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。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,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;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,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;並且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。”(約翰福音16:12-13)這段話顯示,人領受真理的能力是有限的,需要“真理的聖靈”來將我們和“真理”本身連接在一起。唯有如此,我們才能進入“真理”當中,並讓“真理”進入到我們裡面;這樣,我們才能得到“真理”。
而“真理”就是主耶穌本身,因為“真理”是自在永在、不正自明的,是理性的源頭,也是一切“小道”的源頭。人們會追求這樣的“真理”,是因為確信“普遍的、絕對的、永恆的真理”是存在的;換言之,人必須先對真理有“信仰”,才會對“真理”有追求。所以,唯有主耶穌才是“真理”。
為“真理”作見證
問題是,不願意承認耶穌就是“真理”的中國知識份子,往往特別容易把自己看作“真理”的化身。上文提到,這是亞當和夏娃偷吃“智慧果”的原因,也是他們離開伊甸園的原因,也是人背離神的“本性”(原罪)。當然,這並非中國知識份子所特有。
中國知識份子所特有的是,他們不僅秉承了幾千年積澱的“以人為本”文化遺產,更有甚者,他們還經歷了幾十年的意識形態強化灌輸。這種漫長的“強化灌輸”經歷,不僅使人難以將深深印入心靈的觀念完全消除,而且會讓人產生習慣性的保留,將以自己為準則、甚至為“真理”的意識形態式的心態和思維方式,留在潛意識裡。
具體的表現便是:得到了“真理”的人,會以為自己就是“真理”,將相對的、部分的所得,擴大為全部和絕對,並且以此為“準則”,強迫別人也必須與自己一致。
這種獨斷專橫的行為方式,使得有些人雖然已經皈依基督,也接受耶穌就是“真理”,可是不知不覺地以為,既得著了基督、得著了“真理”,自己也就成了“真理”的化身。
在以上所引用與“真理”有關的經文中,第一段裡是主耶穌所作的宣告,但他還是只將自己界定為通向“天父”的“道路”,不是“天父”本身;第二段是耶穌向天父的禱告,他自己和“天父”的區別就更加突出;第三段裡,主將自己的位份(王)和職分(為真理作見證)合而為一,向彼拉多宣告說:“我就是真理”,“特為真理作見證”。“道成肉身”的主耶穌是帶著使命降世為人的;他是神,卻以人的形象出現在我們中間;他就是真理,卻還要為真理作見證。
“我就是真理”的宣告,表達耶穌就是神、就是無限、就是絕對和永恆;“為真理作見證”,表達道成肉身的耶穌,是有形和有限的人,因此不是“真理”本身,只是“為真理作見證”。耶穌的位格和耶穌的謙卑,就在他“為此(真理)而生,也為此(真理)來到世間”這一表達中彰顯出來了。2
“謙卑”不只是一個姿態,而是完全放棄自己應有的“位份”,降尊為卑。一個人得著救恩、皈依基督後,從根本上講,已經屬於基督,不屬於世界;不再以世上的事為念,而以天上的事為念。
從此以後,就生命存在的意義而言,我們是“為主而活”,為主在世上“作鹽作光”、“榮神益人”,作為活在世上的主要目的和存在的價值;就生命活動的意義上來講,我們是“因主而活”,亦即,無論是養身的職業(工作),還是理想中的事業,諸如藝術、政治等等,都因有來自神的召喚(Calling)而成為“聖職”。
也許某人的政治見解比較“進步”、某人的學術思想比較“領先”、某人的藝術造詣?比較深厚、某人對某事確有“真知灼見”,但是切記:這世上無一不是出於神,都有神的美意和奧秘。更何況人與人也有差別,每個人的個性、教育程度、專業、出身、成長環境、人生經歷、生活處境都不同,在面對同一個問題時,這些差別會導致對“認識問題”的角度、深度、立場、態度都不同,最後得出的結論也一定不同。不僅對問題的“認識”不同,對於解決問題的方法、時間等,更會有許多“不同”。
而人與人的“不同”,很難以簡單的“是”和“非”來論斷。
一個基督徒重生得救的主要標誌,不是因為他有了“合乎基督教的種種觀念和思想”,而是他所思所想、所言所行,都自覺地“效法基督”──不以自己原有某種身份地位“為強奪的”,而懂得“虛己”(參腓立比書2:6-7),多去傾聽別人的見解,也善於換位思考,替別人著想;凡事不以自己的時間表而行事,耐心“等候神”。
我們既然歸入基督的名下,就應當榮耀神,不再求在“眾生”中強出頭,來榮耀自己。無論我們在各自的“領域”中獲得多大的“成就”,有多少“真知灼見”、對社會有多大的“貢獻”、對世界有多大的“影響”,都是因為主的恩賜、主的帶領、主的祝福所致。所有這一切,只是見證了神的大能、神的恩典、神的祝福。我們只是“為真理作見證”。千萬切記:永遠不要妄圖借助任何成就、思想、權利、財富,去見證自己就是“真理”。
盼望所有主內同道,特別是事奉主的僕人們,以此共勉。

作者為恩福「學術交流部」主任兼「基督教與中國研究中心」總幹事

註:1.我認為,近代中國知識份子悲哀就在於:當“信仰”需要用理性思考的時候,面對權力的淫威,我們的頭腦只剩下“腦袋”的意義,喪失了思考的能力;當“理性”需要信仰來支撐和定位的時候,面對耶穌的救贖,我們卻因不願意失去“自我”,而頑梗地以自己的“頭腦”為標準,不願意承認耶穌就是“真理”。 2.“謙卑”和“謙虛”不同。華人常會以“謙虛”來理解“謙卑”,其實這兩者有很大的區別。“謙虛”(Humility)是一種待人接物的態度;而“謙卑”(Humble)是內心對自己應有地位的否定,採取“無地位”的認同。就如保羅在《腓立比書》中對耶穌的描述:“他本有神的形象,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;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象,成為人的樣式;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”(腓2:6-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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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engrant 11/6/2009 5:44:47 PM
It has some good insights.